滨州学院关于开展“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5 浏览次数: 106

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提高宿舍文化品位,促进校风学风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与舍友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特开展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申报“优良学风宿舍”基本要求:总体须做到“洁整美雅和”五个方面;洁:讲究卫生,宿舍及个人用品清洁、干净;整:物品摆放整齐,无乱搭、乱挂、乱拉、乱扯现象;美:宿舍布置、装饰大方美观;雅:宿舍环境安静、文明,品味健康高雅;和:宿舍成员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精神风貌方面:全体成员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团内组织生活,热心集体活动;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存在妨碍学校正常管理而出现的各种不文明举止。

学风建设方面:全体成员学习自觉、刻苦,无旷课、迟到、早退等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宿舍成员学习上互相帮助,学习成绩良好。

安全文明方面:不违章用电、私自安装、改装、拆除宿舍内配套电器和线路(含网线)等违章现象,宿舍内无安全隐患;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门窗、桌椅等完好无损;宿舍内无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不违章使用存放酒精炉、煤油炉或电磁炉等大功率禁用电器和焚烧纸张等现象。

人际关系方面: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凝聚力强;志趣高雅,共求上进;与教师、管理和服务人员关系融洽。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宿舍内学习气氛浓厚,宿舍成员无不及格现象,50%以上的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位居班级前30%,或者全体成员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0%

2、学年内英语寝室活动开展成绩优异,无不达标现象。

3、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及知识竞赛等,并且获得省级表彰者。

4、宿舍成员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通过率达100%

5、宿舍成员参加学术科研活动或创作发明活动,论文得以发表,创作发明获得表彰者。

6、院(系)认为符合申报“优良学风宿舍”的。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优良学风宿舍”:

1、因违纪违法,一人次以上(含一人次)受院(系)级和校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宿舍;

2、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一次以上(含一次)的宿舍;

3、违纪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炊壶、电火锅、锅碗瓢盆等炊具)被查处的宿舍;

4、宿舍内部卫生脏、乱、差;

二、评选数量

优良学风宿舍评选不超过院(系)宿舍总数的5%

三、时间安排

1、自评。1016-1018日,各院(系)参照评定标准,通过宿舍申报、班级评议、院系审核等程序,开展自评工作。

2、申报。1020日上午下班前,各院(系)将申报表纸质版送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16号公寓106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版发到邮箱bzxygy@163.com

3、评定。1021-1025日,学生工作(武装)部(处)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核、评定。

4、总结表彰。学生工作(武装)部(处)对评选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优良学风宿舍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活动是我校学风建设重要内容之一,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评选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院(系)要按照评选实际要求,结合院(系)特点,创造性地开展相应活动,建立并形成长效机制。

3、评选情况纳入学生工作考核。

 

学生工作(武装)部(处)

                        20171015

滨州学院关于开展优良学风宿舍评选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