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5 浏览次数: 161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提高学生宿舍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宿舍文明建设,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的自身形象和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把学生宿舍建设成健康、文明、向上的学习生活场所,特开展“党员示范宿舍”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党员示范宿舍总体要求:政治素质过硬;道德素质良好;学习风气浓厚;内务卫生先进;党员作用突出。

1、政治素质过硬

1)宿舍成员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积极要求进步的政治态度。

2)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发展建设,关心班集体的各项事务,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学校各项公益活动;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宿舍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道德素质良好

1)宿舍成员服从管理、正直热情、团结友爱、举止文明、互相关心、共同进步;

2)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

3)重视宿舍内精神文明建设,不张贴图片和画像;不看、不听、不传播不健康的书刊、音像;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3、学习风气浓厚

1)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浓厚的学习气氛、刻苦的钻研精神,争创优秀学生;

2)宿舍成员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迟到早退,不逃课,积极参加早读及晚自习;能按时、独立、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坚决杜绝考试作弊;

3)同学之间能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及英语寝室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互帮互学;

4)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宿舍成员40%以上获奖学金。

4、内务卫生先进

1)严格按照校《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及宿舍卫生达标制度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2)建立并坚持宿舍以及包干区的卫生值日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清洁、整齐、美观、大方;

5、党员作用突出

1)学生党员政治先进、导向明确、作风过硬、勇于创新,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学生党员率先垂范,带头树立正气、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宿舍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学生党员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获得综合测评奖学金(不包括单项奖学金);

4)学生党员能主动关心、帮助他人,积极为同学服务,并能督促其他成员搞好学习、工作及内务等;

5)学生党员引导同学们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积极做好入党联系人工作。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党员示范宿舍”:

1、宿舍成员有不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现象,且受到相关部门及校内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宿舍内务较差(在公寓楼排名后10%),或公寓管理检查有两次不达标者。

3、宿舍内存放、使用管制刀具及大功率器具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

4、宿舍成员违反公寓管理规定或从事影响其他同学休息活动,不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管理者。

二、评选数量

党员示范宿舍评选不超过院(系)党员宿舍总数的50%

三、时间安排

1、自评。1016-1019日,各院(系)参照评定标准,通过宿舍申报、班级评议、院系审核等程序,开展自评工作。

2、申报。1020日上午下班前,各院(系)将申报表纸质版送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16号公寓106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版发到邮箱bzxygy@163.com

3、评定。1021-1025日,学生工作(武装)部(处)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核、评定。

4、总结表彰。学生工作(武装)部(处)对评选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党员示范宿舍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党员示范宿舍评选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评选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院(系)要按照评选实际要求,结合院(系)特点,创造性地开展相应活动,建立并形成长效机制。

3、评选情况纳入学生工作考核。

 

学生工作(武装)部(处)

                         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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