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入住、退宿、调宿有关事项流程与申请
发布时间: 2024-03-28 浏览次数: 4539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学生公寓入住、调宿、退宿程序,根据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公寓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入住学生公寓

(一)入住程序

1、拟入住学生填写《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学生科长及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2、学生持《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复学手续,到财务处收费科(办公楼南楼111室)住宿费缴纳和转接手续。

3、学生持《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住宿费缴纳证明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复学手续,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16号公寓楼106室)办理入住学生公寓审批手续。

(二)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住宿时,公寓管理中心集中安排住宿,不再办理以上手续。以上办理程序仅适合休学复学、退伍复学、外出学习复学等原因需安排住宿的学生。

2、《入住学生公寓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所住宿公寓楼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各一份。

二、退宿办理

(一)退宿程序

1、学生填写《退宿申请表》,由所在院(系)学生科长及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2、到公寓管理员处,办理宿舍固定资产清查和钥匙交接手续。如有固定资产损坏、丢失或钥匙丢失,须由公寓管理员联系公寓管理中心进行定损,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16#104)办理相关赔偿手续、管理员签署意见后方可退宿;如固定资产完好,交还宿舍钥匙,公寓楼管理员直接签署意见。

3、到公寓管理中心(16号公寓楼106室)办理宿舍退宿手续,同时结清宿舍水电费。

4、到学生工作处(办公南楼104),由学生工作处处长签署审批意见。

5、到财务处收费科办理住宿费用退费等相关手续。

(二)退宿注意事项

1、办理以上2.3.4.5项手续,均需携带《退宿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退宿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退宿学生各一份。毕业生离校集中退宿时,不再走以上程序,直接到公寓管理员处填写退宿登记表。

3、因休学、当兵入伍和外出学习等原因退宿,将来返校住宿时,须持《退宿申请表》办理入住手续。退学、转学、走读及其它原因,将来不再入住学生公寓的,直接办理退费手续。

三、宿舍调整办理

(一) 调整程序

1、学生填写《宿舍调整申请表》,由所在院(系)学生科长签字,并盖院(系)公章。

2、到公寓管理中心(16号公寓楼106室)办理审批手续。

3、到原公寓楼管理员处,办理原宿舍固定资产清查手续。如有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由原公寓管理员联系公寓管理中心进行定损,到公寓管理中心(16#104)办理物品损坏或丢失赔偿手续,后有管理员签署意见;如固定资产完好,原公寓楼管理员直接签署意见。

4、到公寓管理中心(16号公寓楼106室)办理宿舍调整安排手续,同时结清原宿舍水电费。

5、到公寓管理员处办理钥匙交接手续,如遇钥匙缺失,须按价赔偿。

6、手续办理完毕后,搬离原住宿舍,入住新宿舍。

(二)调整注意事项

1、办理以上2.3.4.5项手续,均需携带《宿舍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楼内宿舍调整,《宿舍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所住宿公寓楼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各一份;如果跨楼宿舍调整,《宿舍调整申请表》一式三份,原公寓楼、拟入住公寓楼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各一份;

3、学生个人进行宿舍调整填写《个人宿舍调整申请表》,如果本宿舍集体调整需填写《集体宿舍调整申请表》。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学生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表格。网站地址:山东航空学院→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规章制度栏。学生个人填写部分可打印也可以手写,院(系)和其它相关部门意见签署栏,必须手写。

2、学生办理手续时应做到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爱护公寓物品,协调舍友做好物品损坏、丢失和钥匙丢失赔偿工作,并及时清理原住宿房间卫生。

个人宿舍调整.docx集体宿舍调整申请.docx入住申请.docx退宿申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