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纪律检查督导通报2016-2017(5)
发布时间: 2016-11-08 浏览次数: 267

   2016112 3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在检查中发现以下同学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毯、电锅、热得快等)或在宿舍内养宠物,现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何雪梅,女,系艺术学院2013级美术学专业本科1班学生;

王孟君,女,系艺术学院2014级美术学专业本科2班学生;

陈丽秋,女,系经济管理系2014级财务管理(联合办学)1班学生;

万利飞,女,系经济管理系2013级财务管理本科3班学生;

任桂玉,女,系经济管理系2013级市场营销本科2班学生;

孔祥洪,男,航空工程学院2015级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本科1班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