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9日至13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在检查中发现以下同学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存放危险器具,现给予全校通报。
安金栋,男,系经济管理系2013级财务管理专业本科4班学生;
郝德朋,男,系经济管理系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1班学生;
姜 艈,女,系艺术学院2013级音乐学专业本科1班学生;
冯丽存,女,系艺术学院2013级音乐学专业本科2班学生;
李晓莹,女,系艺术学院2013级舞蹈学专业本科1班学生;
袁 萌,女,系艺术学院2013级环艺专业2班学生;
曹 曼,女,系化学化工学院2013级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3班学生;
张 珂,女,系艺术学院2013级音乐学专业本科3班学生;
李梦瑶,女,系艺术学院2013级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1班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