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纪律检查督导通报2015-2016(25)
发布时间: 2016-05-03 浏览次数: 168

 

2016413-4月25,学生工作处对学生公寓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以下学生在宿舍内存放使用电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器具,现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入违纪处分程序。

 

马新秀,女,信息工程系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跨校本科2班;

刘思睿,女,信息工程系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跨校本科2班;

  涵,女,外语系2012级英语专业本科1班;

宋秀秀,女,音乐系2012级音乐学专业本科1班;

胡雨晴,女,音乐系2012级音乐学专业本科2班;

翟玉莲,女,美术系2013级美术学专业本科2

  迪,女,美术系2013级美术学专业本科2

杨俊燕,女,美术系2013级美术学专业本科2

  娟,女,美术系2013级美术学专业本科3班;

张梦桐,女,体育系2014级体育教育专业本科2班;

  爽,女,体育系2013级体育舞蹈专业本科2班;

  强,男,经济管理系2012级财务管理专业联合办学本科3班;

侯安康,男,经济管理2013级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8班;

丁晗斌,男,信息工程系2014级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1班;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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