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纪律检查督导通报2015-2016(13)
发布时间: 2015-12-03 浏览次数: 230

 

20151126-30日,学生工作处对学生公寓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以下学生在宿舍内存放使用电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器具,现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入违纪处分程序。

 

齐燎原,女,经济管理系2013级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1班;

  娜,女,经济管理系2013级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4班;

毕筠筱,女,经济管理系2013级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4班;

孙安慧,女,经济管理系2013级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4班;

马欣怡,女,经济管理系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专科4班;

李世涛,男,经济管理系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专科4班;

  政,男,经济管理系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专科2班;

于恒骁,男,经济管理系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专科2班;

崔建行,男,经济管理系2013级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1班;

薛淑梅,女,美术系2014级艺术设计专业视传设计本科2班。

 

 

 学生工作处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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