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30日,学生工作处对学生公寓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以下学生在宿舍内存放使用电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器具,现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入违纪处分程序。
齐燎原,女,经济管理系2013级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1班;
赵 娜,女,经济管理系2013级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4班;
毕筠筱,女,经济管理系2013级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4班;
孙安慧,女,经济管理系2013级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4班;
马欣怡,女,经济管理系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专科4班;
李世涛,男,经济管理系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专科4班;
梁 政,男,经济管理系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专科2班;
于恒骁,男,经济管理系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专科2班;
崔建行,男,经济管理系2013级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1班;
薛淑梅,女,美术系2014级艺术设计专业视传设计本科2班。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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