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5年暑期学校学生留宿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1 浏览次数: 173

 

各系(院)学生科:

为了保障暑期学校有序进行,为留校学生创造良好的住宿环境,现就参加2015年暑假学校学生留宿安排通知如下:

一、住宿须知:

1、所有因参加2015年《暑期学校》而留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填写《2015年暑假留宿学生承诺书》(一式两份,系(院)和学生各一份),按照宿舍调整方式有序搬迁。

2、严格按照暑期学校学生留宿登记表要求规范填写,送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拟入住公寓楼各一份,经公寓管理中心审批后,凭此办理入住手续。

3、教育学生在搬迁、住宿和退宿过程中,服从管理,按时清理卫生。

4、学校规定模块学习任务完成,留校学生须把行李物品自行带走或搬回原宿舍。

5、各系(院)需收集参与暑期学校学生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以系(院)为单位集中到学工处办理暑期学校住宿卡。

二、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学校及系(院)部门安排,暑期学校结束,要按时离校。

2、维持暑期学校期间所住宿房间公共施舍完好。如遇损坏,照价赔偿;如故意人为损坏,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严格控制好宿舍钥匙(并适当交纳押金),避免盗窃行为发生。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如遇违纪行为,学校不再安排住宿,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留校人数统计表填写说明

(一)统计分类

1、统计表格分为《2015年暑期留校住宿人数统计表》和《2015年暑期学校留校住宿登记表》,其中《2015年暑期学校留校住宿登记表》不再重复安排学习示范楼考研学生住宿(包括教师教育学院考研女生和原历史系考研男生)。

2、《2015年暑期留校住宿人数统计表》分为已安排住宿和待安排住宿两类,其中:已安排住宿人员为考研已入住学习示范楼学生(即:考研学生);待安排住宿人员为参加学校四大模块(除入住学习示范楼外)学生,不包括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有大学生事务中心统计单独安排。

(二)统计说明

1、留校学生不得重复统计。四大模块之间参与两项及以上需按照留校时间最长模块进行统计。入住学习示范楼学生和其它模块重复,按照考研学生统计,不再安排住宿。四大模块(除考研外)与勤工助学重复,按照勤工助学统计由大学生事务中心另行统计;

2、教师教育学院考研女生,原历史系考研男生仍需按照入住学习示范楼(即:考研学生)进行统计;

3、《2015年暑期学校留校住宿登记表》中,“模块栏”中只统计学校四大模块(考研除外),“科目”栏中统计模块中具体项目。该表中不再重复登记入住学习示范楼学生。

(三)时间安排

1715下午18:00前,各系(院)把《2015年暑期留校住宿人数统计表》(纸质版)送公寓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杜常青邮箱。

2716上午,公寓管理中心分配宿舍公示网站,系(院)拟定《2015年暑期学校留校住宿登记表》;717下午-18日上午,系(院)送交暑期留校住宿登记表纸质版并发送电子版,同时开始搬迁。

3720上午,集中办理暑期学校住宿卡。

(四)其它情况说明

1、新组建五个系(院),原则上按照老系(院)进行统计,因系(院)交接,也可以按照新系(院)统计,但新老系(院)学生科负责人商量处理,不能出现重复统计。

2、本着“谁留人,谁要负责”的原则,留人单位负责暑期学校期间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确保学生暑期学校期间不出意外。

3、如遇本通知未涉及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请及时和公寓管理中心联系,待公寓管理中心请示领导后另行安排。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15711

 通知下载  承诺书下载  2015暑期留校统计表.xls